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工作职责
负责学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综合业务工作及案件审理。
1.筹备组织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各类会议、活动,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制度。
2.文件收发、印章、经费、档案、资产管理及对外协调联络工作。
3.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,进行分析研判,提出分办意见。
4.建立信访举报、问题线索台账,负责卷宗档案保管以及信访系统、案件管理系统数据录入、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。
5.负责案件审理工作。
6.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。
7.负责学校干部廉政档案的建设及管理工作。
8.出具党员干部廉政意见回复。
9.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及审查调查安全。
10.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及队伍建设。
11.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、学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、督办的有关工作。
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
负责学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问题线索处置、审查调查、监督检查工作,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推动完善监督体系。
1.处置综合室移交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。
2.负责涉嫌违纪、违法问题线索的进一步了解、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卷宗的形成,并提出处理建议。
3.对违纪的党组织、党员干部进行问责,对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问责。
4.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正确履行职责、落实监督责任。
5.对重点领域、关键岗位、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。
6.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、学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、督办的有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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